周人瑞是山西五台县人,经商于陕西韩城县。他的妻子在生下一对孪生儿子后去世。周人瑞无力抚养孩子,所以将次子李遇春卖给邻居王妈妈,取名李遇春。长子周天佑留下由王妈妈哺育,取名周天佑。由于生意失败,周人瑞带着天佑回到了故乡。他的弟弟周人祥夫妇想要独占家产,所以不认同天佑是周人瑞的亲生儿子,导致了一场官司。当时的县官晋信书只懂得书本知识,却偶然看到了“陈业滴血认亲”的故事,于是误用此法断案。他见周人瑞和天佑滴血入水却不能融合,认为他们并非亲生父子,命令将天佑押解出境归宗。李遇春在李三娘的抚养下长大,和李三娘的亲生女儿晚春情同姐弟,感情非常好。李三娘希望李遇春能够继承家业,于是与王妈妈商量,假称晚春是自己的养女,想要和李遇春结婚。但是在未完婚的情况下,李三娘去世了。土豪阮自己早就对晚春心生爱慕,于是捏造了一份庚帖,假装前来吊唁,实际是想要和晚春结婚,挑起了一场官司。晋信书再次来审理此案,却依旧使用滴血认亲的方式。但是发现晚春和李遇春的血液并未融合,错误地判断他们并非同胞,不能结婚。因此判决晚春归阮自用。